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5-04-15 09:38:17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15日(全媒體記者 李成輝)記者今天從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為規(guī)范食品攤販登記管理工作,經多次研討,該局組織起草形成了《湖南省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所稱食品攤販,是指在有形市場或者固定店鋪以外的劃定經營區(qū)域或者指定經營場所,從事預包裝食品或者散裝食品銷售以及現(xiàn)場制售食品的經營者。其中提出,食品攤販應當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食品攤販登記證,載明經營者姓名、經營區(qū)域、經營時段、聯(lián)系方式、經營范圍、有效期限、登記證編號、登記部門等信息,并加貼經營者照片。辦理食品攤販登記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食品攤販應當在規(guī)定的地點和時段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并在其攤位顯著位置擺放或者懸掛食品攤販登記證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從業(yè)人員有效健康證明。其經營范圍包括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現(xiàn)場制售食品,不得銷售自制裱花蛋糕、生食水(海)產品、現(xiàn)制乳制品、散裝白酒,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國家和省禁止經營的其他食品。
歡迎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5年4月24日前反饋湖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fā)送至:spjy0731@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湖南省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字樣。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芙蓉南路二段118號,收件單位:湖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處,郵政編碼:410004,并且請在信封上注明“《湖南省食品攤販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字樣。
責編:李成輝
一審:李成輝
二審:周紅泉
三審:鄒儀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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