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5-05-02 19:46:44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何金燕
【故事】
正值“五一”假期,辛勤耕耘的勞動者看過來。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勞動者不知道加班費如何計算,不少精明的老板“揣著明白裝糊涂”。如何依法維權?記者梳理兩起常見的案例,厘清這個法律問題。
近年來,數(shù)字化辦公手段的應用,為加班裝上了“隱形的翅膀”?!拔⑿呸k公”算加班嗎?今年年初,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的勞動爭議案件。
劉某是南京某酒店高管,按照公司要求,劉某每周五、周六深夜須在微信工作群打卡匯報工作成果。3年前,劉某提出離職,后訴至法院討要加班費。
法院經(jīng)查明認定,劉某在周五下班后及休息日等利用社交軟件工作,已經(jīng)超出了簡單溝通的范疇,有別于臨時性、偶發(fā)性的一般溝通,體現(xiàn)了用人單位管理用工的特點,應當認定為加班。法院綜合考慮劉某加班的頻率、時長、內(nèi)容及其薪資標準,依法酌定酒店支付其加班費2.4萬元。
員工自愿加班,公司要付加班費嗎?
王某是上海某網(wǎng)絡科技公司員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王某的崗位為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8小時。工作幾個月后,公司要求王某每天9時至21時上班,每周工作5天。
這樣起早貪黑干了幾個月后,王某提出辭職,并要求公司支付半年多來的加班工資遭拒。該公司提出,王某屬于“自愿加班”。王某訴至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法院維權。
法院經(jīng)查明認定,王某提交了其與領導、人事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考勤記錄,該網(wǎng)絡公司認可其真實性,可證實公司的確安排王某每天9時至21時上班。法院依法判決該網(wǎng)絡公司支付王某加班工資。
【說“法”】
湖南弘一律師事務所律師 謝棒
請尊重勞動者的努力和付出。加班費不是“企業(yè)恩賜”,而是法律保障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jù)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jù),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哪些是“加班證據(jù)”?加班審批單、排班表、考勤記錄、加班工作記錄、加班報銷憑證、加班通知、證人證言等,這些記錄請妥妥保存好。
責編:施泉江
一審:施泉江
二審:王為薇
三審:唐婷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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