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鷹 中國人大網(wǎng) 2025-07-17 12:49:06
全國人大代表依法選出后,需要對其當選資格是否有效進行審查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設(shè)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進行審查,向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常委會確認代表資格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代表資格進行審查時,主要是審查代表是否符合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選舉條件和程序。經(jīng)審查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予以確認代表資格,不符合的則不予確認,由選舉單位另行選舉。新一屆全國人大產(chǎn)生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任務(wù)主要是對代表資格的變動情況,如代表資格終止、出缺情況,補選代表資格的審查確認,實有代表人數(shù)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從過去的實踐來看,這種情況比較常見,是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重要工作。例如,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變動325人次。其中選舉40人,補選74人,罷免35人,辭職102人,確定當選無效45人。
(摘自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織制度和議事規(guī)則》,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職學習講稿)
責編:郭宸
一審:郭宸
二審:蘇莉
三審:唐婷
來源:中國人大網(wǎng)
我要問